非法处置有害废物约39吨 尚在缓刑考验期的他“进去了”
以层层转包的方式,违法倾倒家具生产企业产生的含有油漆渣等有害废物,相关企业、人员能脱干系么?近日,邛崃市法院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的倾倒有害废物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撤销其此前犯故意伤害罪的缓刑考验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
2021年6月,邛崃市羊安街道某家具厂负责人邱某急需处理家具生产后产生的含有油漆渣等有害物质的废物。6月17日,邱某以每车2000元的价格找到无处理资质的梁某对其家具厂的有害废物进行处理。随后,梁某又将这些有害废物以每车1800元的价格交给同样没有处理资质的冯某处理,而冯某再次以每车1200元的价格交给同样没有处理资质的李某和王某处理。
2021年6月19日下午,李某、王某从邱某的家具厂拉出两车白色袋装固体废物,随后来到王某岳父位于邛崃市临邛街道文脉社区的家中院坝内进行倾倒。倾倒后,李某仅采用无防护渗坑的方式进行了简单填埋处置。
2021年9月4日,接到群众举报后,邛崃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李某、王某倾倒的废弃物进行检查,现场挖掘出带刺鼻味的固体废物约39吨。经专业机构鉴定,李某倾倒的固体废物中含1.8吨危险特性为毒性(T)的危险废物。根据李某供述以及微信转账记录证实,其在此次非法倾倒有毒废物犯罪活动中非法获利1200元。
今年1月5日,李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邛崃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1月28日经邛崃市检察院批准逮捕。5月,邛崃市检察院以李某犯污染环境罪,向邛崃市法院提起公诉。近日,邛崃市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以独任审判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公开 开庭审理。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且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同时,被告人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与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最终,邛崃市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李某此前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悉,邛崃市检察院目前正在对邱某、梁某、冯某、王某等进行刑事合规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合规整改验收情况,将对邱某等人作出相应刑事处理决定;邛崃市生态环境局将对邱某等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邱某等人将会面临巨额的行政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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